因此,看重外物,内心就笨拙了。
故由此可见心斋对于我们普通人(散焉者)是何等重要。它日,复见,曰:回益矣。
不仅如此,孔子还认为,心斋能够化成万物,是禹舜成为圣人的关节处(纽),是伏羲(伏戏)和三皇以前君主(几蘧)所奉行终身的。当然,这几个高人所达到的忘的境界,还是属于一般的日常经验层面。覆却万方陈乎前而不得入其舍,恶往而不暇。但总而言之,心斋坐忘是用日常经验无法解释的。因为老聃形体特别(掘)如槁木,遗弃万物不像人形(离人),冥于独化之状。
对于这个坐忘的本义,学界一般无可争辩。由此,我们不禁看到庄子关于心斋坐忘概念的巨大思想张力。起始突出和强化了天阳的主导性和重要性,知贵贱逆顺所在则表明人世的伦理政治决定于天道规则而非其他,天道秩序规范人世秩序,人的伦理关系、政治制度均秉承天道原则,以贵贱顺逆的等级样态表达出来,贵贱顺逆的实质是安于秩序,圣人之治是安于秩序的实际效果和有效性验证。
如果说上述分析是从普遍抽象的角度说明阳尊阴卑(阳贵阴贱),那么接下来,董仲舒则从气上将阴阳具象化为阴阳二气并指出二者尊卑贵贱的样态:是故阳气以正月始出于地,生育长养于上。是故阳常居实位而行于盛,阴常居空位而行于末。21参见干春松:《董仲舒与儒家思想的转折——徐复观对董仲舒公羊学的探究》,《衡水学院学学报》2018年第4期。在《春秋繁露·玉英》中,他提出要对权的使用范围和条件细加审查:权之端焉,不可不察也。
止之内谓之天性,止之外谓之人事。(《易·坤·彖传》)乾坤分别作为阴阳的表达,乾元(阳)为资始乃统天,坤元(阴)为资生乃顺承天。
以上辨析的意图旨在说明人(民)之暗于义利,也就是不能认知真正的大小、轻重与贵贱,常常只能识别义小利大的表面实用价值,对义大利小的深层道德价值视而不见。德行之示显通过教民与化民而实现。资始资生在整体上都是开端生发的意思,但仔细推敲却有不同意味,万物资此始与万物资此生略有差别。董仲舒统合公羊《春秋》的经权理念与阴阳辩证关系,旨在把阴阳(尊卑)关系在伦理与政治实践中合理化、具体化。
阴阳经权和德刑三个要点纵横勾连,两两相关,形成相对稳定的理论三角结构,为董仲舒的理想政治方案确立了价值坐标和逻辑根据。对此,董仲舒的论证并未自上而下(君王—民人),而是自下而上(民人—君王)展开,即从人(民)的普遍人性道德进而推导到君之德的必然性与必要性。在治道的实践中,德主刑辅蕴含了德与刑两种不同类型的政治治理模式,即德对应着春温似的制度柔性,刑则代表着秋肃般的制度刚性。借阴阳以通人世并非董仲舒独创,一般认为其天道观念与阴阳家有关,其阴阳思想也与黄老道家关系密切。
德、刑的使用同质于经与权的使用,一顺一逆,一主一辅,阳为主导、根本,如同经之为原则、目的,阴为次为末,类似权之顺从、辅助。19董仲舒过于强调君民上下的等级、次序,也留下了偏离古典儒家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原则的隐患,由此导致君臣各守其道、各尊其义的双向平衡变调为只一味屈民而伸君的单向偏重。
与之相对,德的意义在《春秋繁露》中则比较复杂,体现出多个维度的交叉,它既是君主个人德行的修养,又是政治统治的核心原则和最终目标,既是百姓日用常行中的道德教化,也是普通人得以实现其人性善的途径。四季中,阴阳俱在,但阴阳的位置作用并不等同,阳为主导,能够各就其类而与之相起,各就其正以正其伦,阴则为辅助,在于俛其处而适其事,以成岁功10。
对此,冯友兰总结为乾阳为主,坤阴为辅,牟宗三则从动力因和目的因上将乾(阳)理解为创生原则、坤(阴)理解为终成原则。通过阴阳二端、天人相副,董仲舒沟通天与人而将宇宙形上学与伦理政治秩序的构建统一起来。由于刑主杀而德主生(《汉书·董仲舒传》),为了符合儒家王道政治的理想形态,董仲舒主张为政者应该顺应天意,在施政当中以德教为主、以刑罚为辅,所谓任德教而不任刑(《汉书·董仲舒传》)。四、结语:德的优位性及其思想史意义董仲舒通过天道阴阳与《春秋》经典解释学,从三个逻辑向度对德主论(德主刑辅)展开建构和论证。然后,董仲舒一方面通过重新论辩义利关系,延续儒家在政治上的取义原则。承认义利双行是人之天然,不否认义利的共在。
尽管儒家承认德礼之政治是最优选,但也并不一味反对刑罚,而是承认其在礼乐德治主导下具有积极意义【15】。可以然之域则可适当行小德而不会破坏根本原则,此谓小德出入可也(《春秋繁露·玉英》,第80页)。
德主论 董仲舒德主论(德主刑辅)的建构和阐释,是秦汉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儒家德政理想的进一步调适与实践。《春秋》经典大义所体现的善恶褒贬的道德原则是刑罚使用的前提和规定,在量刑上应以其为准则,这是刑辅助德政的施行、实现王道的功能。
为什么百姓总是容易一味地追求利呢?董仲舒的解释是,并非百姓生性就爱自利、不忠不义,而是他们无法主动、真正地知晓(不能知)以义为大的意义。《春秋》决狱与秦律在汉代的共同使用正是通达经权的汉儒在儒化汉制时的灵活变通。
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据此,刑只能在其使用中以达成德为目的,从而表现出以德为主而顺于德:刑反德而顺于德,亦权之类也。阳尊阴卑贵阳贱阴或亲阳疏阴等关系形态的表达,强调亲疏远近而不是非此即彼,意在表明一定价值意义上的规则、位置和等级。德既是人(民)在共同体中需要实现的善,也是君王在政道与治道之中需要实现的善。
是故推天地之精,运阴阳之类,以别顺逆之理。至其功必成也,而积十月。
显意味着主动性,主动从君王之立身到立国的统治理念、制度设计等要以德为其主导,其核心是不与民争利,只德化人心,以有助于人(民)的德行自化为其目标,努力促成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自觉以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达成法不犯而刑不用的尧舜治道。此重任即为按照圣人之善【17】的根本价值规范教化人(民)。
20参见白奚:《儒家天人合一思想开展的向度——以〈易传〉、思孟学派和董仲舒为中心的考察》,《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6期。不过,董仲舒在分判阴阳、德刑等相反相成的一系列表达时,又不完全同于黄老对德与刑的工具性处理,而是强化政治与伦理关系上的主次、配位,力图将儒家的德政理念融入现实政治的可操作性之中。
通过阴阳—德刑阴阳—经权的逻辑推演,德刑主辅获得了其成立的合法性,进而得以在实际的伦理政治中呈现和表达。三、德刑治道:任德而不任刑通过公羊春秋的经义阐释应合天道的阴阳关系,董仲舒试图表明儒家经典中的真理与宇宙真理的兼容性,因此天地之中的人,通过对儒家经典的解读就可能把宇宙形上的原则转化为人类社会中的实践原则,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对此,董仲舒以两个例子进行说明:当小孩面对吃食(枣子)与工具(错金刀)时则选择吃食,野人面对一斤金与千万珠时则选择一斤金。二、《春秋》应合阴阳:以阴为权,以阳为经通过对阴阳关系的重新调整和阐释,董仲舒大幅抬升了阳的位阶,设定了阳之尊贵的主位和阴之卑贱的虚位,并最终导向人类社会伦理政治中的德刑及其使用。
17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为人子者,视土之事火也。
与一般的民人不同,君王必须不暗于义小利大的遮蔽还要能以义养生人,因为王者受命于天、承天之制。这些方面都体现了董仲舒政治哲学的复杂性与独特性。
在天道阳尊阴卑和《春秋》经权观的统合中,由宇宙形上的阳尊阴卑,通过阴阳—顺逆—上下/大小/强弱—贤不肖—善恶—德刑的路线,推导出德刑的本体属性: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董仲舒指出,作为民的每一个人的成德为善源于个人禀赋天性之外人事生活的内在要求,即德善有待于教而成,是人之所继天而成于外。